上海的吴先生(化名)从家驾驶小型客车外出,起步时,没有留意刚满2岁的儿子在车旁玩耍,不慎轧到,后经抢救无效身亡。事后,吴先生和妻子起诉保险公司,并获赔111万元,引发极大的社会争议。(据10月11日中国新闻周刊)
这起案件的判决逻辑,让很多网友在感情上难以接受。吴先生意外轧死了自己2岁的儿子,根据法律规定,保险公司有赔付责任,而吴先生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,致幼儿死亡,亲手酿成大祸,作为加害方更应承担责任。但是,由于加害者同时是受害者的继承人,死去孩子的母亲张女士,又作为原告免除了吴先生的责任,于是,就形成了如今的局面:父亲轧死儿子,母亲给予谅解,获得111万赔偿金。说真的,这的确值得网友炸锅,乍眼一看,就是典型的“法律只保护那些懂法的坏人”。
如果严格的依照法律去条分缕析,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履行责任的确是有依据的。一方面,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有合同,合同上怎么约定,就应该怎么来,另一方面,目前的法律,既没有规定肇事者不能提出赔偿诉求,也早已废止了“保险车辆造成被保险人、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属人身伤亡的属除外责任”的免责条款,所以要从法律上来挑刺的话,顶多只能说,法官在自由裁量的时候,判决保险公司承担80%的赔偿责任,金额的确有些高,以及,未能充分考虑公序良俗和社会影响。哪怕是仅仅判赔给孩子母亲,大概大家也不会感到如此心寒。也难怪会有网友担心,这样的判决是否形成不良效应,引发极端事件。
这起事故,警方的认定其实是很清楚的,吴先生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,在本起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。根据法院的认定,驾驶员非故意造成事故,不存在被保险人骗保等道德、法律风险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这起案件的披露,仅仅囿于民事判决,但是事件的起因,却是一个刑事案件,关乎一个年幼孩子的生命。这条生命的逝去,需要有个说法,有人为其负责,这才是网友最关切的。也就是说,大家更想知道的是,民事赔偿责任被自己的妻子免除后,这位父亲还会以何种形式承担责任。
在儿童权益越来越受关切的当下,没有更为细致的案情通报和说理释法,仅仅说一句“父母失去孩子已经很难过了,已经是人间悲剧了”,就将如此严重的事故一笔带过,肯定会让网友炸锅,让人焦虑的。当法律判决与大多数人的情感和共识产生了分歧,发生了碰撞,或许我们不应该只罗列冰冷的条文,去戳伤公众柔软的内心,而要通过进一步的说理释法,通过对相关案件进一步地公开披露,让更多人知道法律的原则,更明了法律的内涵。
回归到本案,父亲轧死儿子,真正应该讨论和澄清的,不是保险公司该不该赔钱给父亲,而是父亲的刑事责任该怎么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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