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片)
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,北京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,将集体土地房屋“拆迁”改为“搬迁”。
由“拆迁”改为“搬迁”,意味着实施主体发生了变化,以前“拆迁”的主体是地方政府,现在“搬迁”的主体是使用土地的农民集体,赋予了农民更多的权益。
近期,一则“拆迁”变“搬迁”的消息引发关注。日前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公布了《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》,这是落实土地管理法的具体举措。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,北京废止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,将集体土地房屋“拆迁”改为“搬迁”;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,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,各项补偿方案、标准将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。
从“拆迁”到“搬迁”,一字之差的变化意味着什么?
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表示,由“拆迁”改为“搬迁”,意味着实施主体发生了变化,以前“拆迁”的主体是地方政府,现在“搬迁”的主体是使用土地的农民集体,赋予了农民更多的权益。
“北京这项政策,既保留了过去征地补偿中的总体精神和原则,同时也更加倾向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。”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,最大的变化还在于,各地在征地和补偿等过程中可以更加规范工作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,同过去的补偿方式相比没有变化。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房屋安置或给予货币补偿,非住宅项目则会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。涉及补偿时,政策明确将根据房屋的位置、权属、用途、面积,附属设施状况及补偿安置对象等进行计算,本身有比较清晰和明确的计算公式,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进行各种补偿即可。涉及搬迁时,政策明确安置房一般应为现房,若是期房也应缩短安置周期,更好保障搬迁户权益。
专家表示,此次北京针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及补偿等出台新规,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,从“拆迁”到“搬迁”,意味着将给予农民更多权益,也将进一步有利于征收、补偿、安置等一系列相关工作的协同推进。建议各地跳出传统的模式和做法,加强对优秀城市经验的学习。同时,也要积极探索搬迁工作的规律和做法,形成搬迁中更有效率、更有公平性、更有人情关怀的新模式,要让搬迁户真正感受到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。(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 方)
关键词:
新闻发布平台 |科极网 |环球周刊网 |中国创投网 |教体产业网 |中国商界网 |万能百科 |薄荷网 |资讯_时尚网 |连州财经网 |剧情啦 |5元服装包邮 |中华网河南 |网购省钱平台 |海淘返利 |太平洋装修网 |励普网校 |九十三度白茶网 |商标注册 |专利申请 |启哈号 |速挖投诉平台 |深度财经网 |深圳热线 |财报网 |财报网 |财报网 |咕噜财经 |太原热线 |电路维修 |防水补漏 |水管维修 |墙面翻修 |旧房维修 |参考经济网 |中原网视台 |财经产业网 |全球经济网 |消费导报网 |外贸网 |重播网 |国际财经网 |星岛中文网 |手机测评 |品牌推广 |名律网 |项目大全 |整形资讯 |整形新闻 |美丽网 |佳人网 |税法网 |法务网 |法律服务 |法律咨询 |媒体采购网 |聚焦网 |参考网 |热点网 |焦点网
亚洲资本网 版权所有
Copyright © 2011-2020 亚洲资本网 All Rights Reserved. 联系网站:55 16 53 8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