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朋友在幼儿园内摔伤,园方虽然支付了医药费,却让家长补交生活费。6月1日,浙江温州的张女士向极目新闻热线(027-86777777)反映了此事,她认为园方的要求并不合理。对此,律师表示,园方不应随意收取生活费。
张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,她刚到温州工作不久,2岁半的孩子小豪也需要在当地上幼儿园。5月17日,张女士在温州永嘉县枫林镇枫苗幼儿园缴纳了1500元学费,小豪正式开始在这家幼儿园上学。可没想到,张女士送完孩子,回家不到1个小时,老师就告诉她小豪摔伤了。最终,小豪的下巴缝了6针,园方支付了医药费1000多元。
休息了近2周,小豪重返幼儿园,老师却让张女士补交500元生活费,理由是医药费花销太大。张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虽然园方称小豪是自己跑步摔倒的,但幼儿园内路面不平整,应该是孩子摔倒的重要原因。而且园方也没有提供监控。
6月2日,枫苗幼儿园的潘老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她认为张女士多少应该给点钱,不然幼儿园不好经营。“小豪是自己摔的,我们第一时间送小豪去了医院,但花销比较多。让张女士交的500块包括生活费和儿童节相关的费用。”潘老师说,如果小豪家长不愿多交500元,只能由家长亲自到幼儿园照顾孩子了。
永嘉县教育局学前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则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,建议张女士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。
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表示,意外发生在幼儿园内,被侵权人为幼儿,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缺乏自我保护和识别能力。因此,幼儿园对在校幼儿应尽到严格、周密的教育、管理和保护义务。若幼儿园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幼儿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隐患,没有尽到管理和保护幼儿的职责,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最终导致幼儿受到伤害,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石磊律师还称,园方额外收取生活费应当符合其公示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,不得随意收费,以医疗费花销大为由收取并不合适。
新闻发布平台 |科极网 |环球周刊网 |中国创投网 |教体产业网 |中国商界网 |互联快报网 |万能百科 |薄荷网 |资讯_时尚网 |连州财经网 |剧情啦 |5元服装包邮 |中华网河南 |网购省钱平台 |海淘返利 |太平洋装修网 |励普网校 |九十三度白茶网 |商标注册 |专利申请 |启哈号 |速挖投诉平台 |深度财经网 |深圳热线 |财报网 |财报网 |财报网 |咕噜财经 |太原热线 |电路维修 |防水补漏 |水管维修 |墙面翻修 |旧房维修 |参考经济网 |中原网视台 |财经产业网 |全球经济网 |消费导报网 |外贸网 |重播网 |国际财经网 |星岛中文网 |上甲期货社区 |品牌推广 |名律网 |项目大全 |整形资讯 |整形新闻 |美丽网 |佳人网 |税法网 |法务网 |法律服务 |法律咨询 |慢友帮资讯 |媒体采购网 |聚焦网 |参考网
亚洲资本网 版权所有
Copyright © 2011-2020 资本网 All Rights Reserved. 联系网站:55 16 53 8 @qq.com